组织机构与职责

发布日期:2015-05-27浏览次数:140

1、中心管理委员会

1)成立由牵头单位法人,牵头与协同核心单位主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协同参与单位高层人员共同组建的中心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设办公室,挂靠牵头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成员由各协同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分管技术研发的高管组成。根据中心发展情况,经管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可以吸纳和调整中心管理委员会组成单位及成员。

2)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确定总体发展战略和路线,重大事务协商与决策,明确各方责权,建立利益协调机制,负责与教育厅沟通协调,聘任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中心主任委员会成员和协同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PI),为中心提供支撑条件和服务保障,其它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3)各协同单位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和协同核心单位由主管领导、科研、人事、财务、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国有资产、后勤、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企业由研发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中心建设的协调和管理。

2、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心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7-11位专家组成,由管理委员会聘任。委员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及行业的有较深学术造诣的知名专家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中心的发展规划、学科布局研究方向、研究项目和PI的设置、遴选进行咨询论证,对中心的工作进展和绩效进行评价等。

3、主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组成。其职责是是负责创新目标和任务的设置,组织PI的招聘、管理和考核,制订薪酬体系和奖励机制,中心运行与管理。主任的职责是,制定规划、建议决策、组织协调、日常运行、经费管理、考核评价等。副主任分别由中心牵头和核心单位推荐人选,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同共建单位内部和平台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对PI的考核评价等。中心设办公室,负责中心行政、后勤、科研管理、档案管理、中心年报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4、创新团队和首席科学家(PI)。创新团队是中心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中心根据研究领域和研究需要设立若干研究方向,依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立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实行PI负责制,PI实行公开招聘,专家咨询委员会综合评价遴选,管理委员会审定和聘任,中心使用和管理的制度。PI负责组建创新团队,创新团队的组建要体现协同性,团队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中心牵头单位研究骨干参与。创新团队成员均属于中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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